信用证书:
□大铜牌 □信用等级证书 □资信等级证书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质量服务信誉证书 □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诚信企业家 □ 诚信经理人
1 在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料清单要求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资料、资质证明文件、经营材料、财务报表等),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如甲方提交资料不全、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价结果偏差的,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相关工作,乙方将通过查阅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调研、电话访谈等形式获取评价有需的相关信息。
3 甲方发生重大涉及经营、财务等影响企业资信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否则,乙方有权对信用评级结果做出暂停、降级、撤消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告。
4 甲方须接受乙方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以及根据变更事项和跟踪评价后对已经获得的信用等级的修正。
5 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合法范围内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如使用不当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 如甲方对评价结果持有异议,在收到评价结论通知(或公告)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一次性复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不提供补充材料的乙方不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