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內容
進料階段的物料標示
對於原材來料(鋅合金、鋁合金原料),由於原料公司所出鋁錠/鋅錠型號、爐號等內容直接定型在原料上,所以沒有單獨的標簽,因此進廠後,則需由本公司倉庫人員知會品保單位。
所有購入的原材料,經IQC人員檢驗完畢,都需對該材料做材質成份分析與環境物質管制狀態標示。
進料檢驗合格,則直接在物料外箱上貼藍色的「合格物料標識單」(8.1),須注明檢驗品名、數量、日期、檢驗員等,以便追溯。檢驗不合格時則貼上紅色的「不合格物料標識單」(8.2)。依『生產循環-不合格品管制作業』進行評審,由IQC在物料的外箱上依評審結果粘貼相應標籤。
制程階段的物料標示
生產過程中各階段工序經生產線IPQC人員檢驗合格後,由IPQC在每箱上貼綠色的「合格標簽」(8.3)進行標識;如已滿板,為便於管理,則於該棧板的指定位置黏貼藍色的「合格物料標識單」,且需注明已完成工序之作業名稱。
制程不合格品則在每箱上貼紅色的「不合格標簽」(8.4)進行標識後,依『生產循環-不合格品管制作業』規定辦理。
遇有工程變更時,為了區分變更前後的產品,所有變更前物料與成品,均應加貼黃色的「管制物料標識單」(8.5)標識為'設變前物料',以利識別。
成品入庫階段之標識與追溯性
產品經最後工序加工完成後,經FQC檢驗合格後於外箱貼上白色的「成品出貨標識標簽」(8.6),並蓋上〝FQC PASS〞印章;「成品出貨標識標簽」應依「月份管理標一覽表」(8.7)之規定加貼〝月份標籤〞。如為滿板之同料號成品,需粘貼藍色的「合格物料標識單」以利於識別。
檢驗不合格時,由FQC在每板每箱上貼紅色「不合格標簽」註明不良原因及不良數量,具體依『生產循環-不合格品管制作業』處理。
出貨階段的物料標示
OQC每次出貨檢驗完畢,若檢驗合格品,則在「成品出貨標識標籤」指定位置加蓋藍色的〝OQC PASS〞印章;對檢驗不合格之產品,則在其外箱上粘貼紅色的「不合格標簽」,不予以出貨。如產品符合相關的環保要求(如歐盟的RoHS要求),須在「成品出貨標識標籤」的左上角注明〝RoHS〞字樣。(若有客戶指定格式標簽,則依客戶指定格式辦理)。
出貨檢驗不合格品,依『生產循環-不合格品管制作業』辦理。
產品的可追溯性
當客戶或相關方對產品的可追溯性有特殊要求時,由品保單位評估其可行性後按其要求執行,必要時制定追溯作業指引傳達相關部門執行。
追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物料相關生產、加工及檢驗歷史。
當內部相關部門對產品品質與環境物質管制提出質疑時,由生產、品管部物料標識標籤提供相關生產、檢驗記錄,並按相關程式處理。
任何情況下對於不明檢驗狀況和環保標識時一律作為不合格品對待,在品管重新檢驗後再按檢驗結果處理。
控制重點:
各種物料的標簽都必須填寫完整、字跡工整清晰,不得有塗改,標簽不能破損,從而影響標簽的識別。
品質與環境物質管制狀態標簽是由品保單位進行標示,未經許可,生產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不得私自粘貼或撕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