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GMP认证良好操作规范认证咨询辅导培训办理流程费用
1.0 目的
规范本公司委外加工管理作业,使委外加工管理有据可依,确保委外加工产品符合品质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涉及委外加工的作业及个人。
3.0 定义/参考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0 职责
4.1 业务部会同生产部、品管部等部门负责对承接委外加工业务的供方进行评定。
4.2 业务部依据《合格供方名录》确定承接委外加工业务的供方(加工厂)。
4.3 品管部负责对委外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5.0 内容
5.1 根据目前公司的资源状况,本公司制版作业委托外协单位进行加工,以达到资源共享,也符合'以供方互利合作'的现代质量管理原则。
5.2 委外加工厂的调查、评审:
5.2.1 由业务部、生产部和品管部联合对适合的委外加工厂进行调查,前往实地了解,调查评审加工厂的设备规模、制造能力、质量控制、管理能力及操作方式等,并记录于《供方调查表》。
5.2.2 由业务部将《供方调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呈总经理批准后选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5.2.3刚开始试单加工评审阶段,次的委外加工任务应控制一定的量度。
5.2.4 由业务与委外加工厂签订《制版加工协议》。
5.2.5 委外加工厂生产完毕,送交加工产品,品管部对加工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合格才 能办理手续。
5.2.6 品管部应及时将委外加工厂有关加工产品的检验状况反馈给业务部,根据加工产品的质量状况,定期进行监督评审,原则上,每月应实地到委外加工厂一次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