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FSC认证FSC森林认证与咨询即COC产销监管链认证
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
7.1.1公司通过任命管理者代表和副管理者代表, 全权负责组织遵守产销监管链标准涵盖的所有适用要求,并得到充分的授权。
7.1.2公司对所有与FSC-COC相关的工作岗位,提出与岗位相关的FSC知识的要求,并在本手册中规定了 '岗位职责',建立了'集团联合认证参与场所/公司负责人名单'和各参与场所/公司的'FSC各岗位负责人员名单',以确保每一个监管岗位有专人负责。同时也确保公司所有与FSC-COC相关人员有能力执行组织的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
7.1.3公司针对FSC-COC标准中所有适用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制定、执行和维持程序和/ 或工作指令,明确规定相应的负责人以执行程序和/或工作指令,使用版本程序培训公司相关员工,以确保他们有能力实施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
7.1.4公司建立了每一个工作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由行政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各参与部门的培训都要根据行政部的要求进行,并确保培训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7.1.5行政部组织培训时应填写签到表,对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规定的要求后方能上岗,并保留以上相应的培训记录。
7.1.6公司文控对涉及FSC-COC标准中所有适用要求的所有记录和文件,根据认证范围,公司应至少保留下列文件:程序文件,产品组清单,培训记录,采购和销售文件,材料平衡记录,年度数量汇总,商标批准记录,供应商,投诉和分包记录,不合格产品控制记录,回收材料验证计划记录,受控材料及FSC受控木材尽职调查相关记录等,文件编制《文件总览表》和《FSC记录清单》,规定保存的部门、地点及保存期限,所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时确保《文件总览表》和《FSC记录清单》得到及时的更新。